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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丙它妈 于 2010-7-23 14:01 编辑
领队:丙妈
时间:2010年7月24~25日
集合:7月24日周六早上8:00。
地点:体育东路体育中心东门,即广州酒家对面。
南鹏取消,去双月湾浪漫浪漫,吃吃海鲜,尚有两个吉位,欢迎加入!
召集说明: 这是丙妈第一次做领队, 各位一定要俾面!!! 南鹏是丙妈今年的梦想地, 所以一定要去疯一次, 大家就成全丙妈啦!
由于7,8月是台风多发季节, 为队员安全着想, 在7月23日根据天文台最新公布的天气预测, 如果预测23日刮台风的话, 我们就相信天气乱报, 在夜晚8点前通知取消活动.
报名方式:跟贴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7月22日夜晚12:00。
人数限制:上限18人. 由于出海要包飞艇, 超过8人就要包两只船, 所以未够12人之前, 超过上限人数后的全部列入候补, 如果够12人就出两台车.
确认名单[共9人]:丙妈, 小桶+2, 阿军, 莹, 豆子, 李坏, 车仔
退出名单[共11人]: 苏苏, 豆豆, 小白, 抄抄, Yen, 黑人, 天空, Maggie, Sammi, 鹏爷, 陈陈
帐篷分配:
带帐篷的[个帐篷]:桶, 黑, 坏, 丙, 天, 白, 抄
个人装备:
1、个人装备:背囊、防水罩、帐篷[请有帐篷的都跟贴说明一下]、防潮垫、睡袋15度、溯溪鞋、饭盒[不再统一准备一次性饭盒]、证件、头灯、垃圾袋、替换衣物、快感衣、浮潜用品、泳衣等等。
2、个人药品:个人特殊药品等。
3、个人食品:无!
集体装备:炉头[待定]、GAS[待定]、锅[待定]、药品[丙妈]。
集体食品:周五晚统一购买,请有空的同学参加,谢谢!
景区简介:
阳光、海滩、听潮、看流星、洞穴寻幽、想入非非!一切,都离我们不远。广东阳江南鹏列岛,就是这样的一个地方:南鹏列岛包括大镬、二镬、南鹏三岛构成,最大岛屿是南鹏岛,东狭西宽。面积1.63平方公里。环岛悬崖峭壁林立,遍山葱郁,海滨曲线优美,勾勒出东望欲飞的大鹏,北面码头湾和大湾毗连,这一侧全是山,基本上严丝合缝地遮住了全部陆地,给游人开辟了一块探险胜地。
行程:
7月24日周六:
驾车前往广东阳江市东平镇,可以在码头租条大飞船,可以坐5-6人,包接来回,价格大概是600块。去到该干啥干啥。
7月25日周日:
该干啥干啥,后回广州,鸟兽散。
攻略:请看李坏召集贴: http://www.nndx.net/thread-880-1-1.html
费用:所有费用AA,预算350左右,请大家预备零钱,以便财务收款。最后一个到达队员做财务!
ZN等级:1[东西冲:1;墨脱:10]
FB等级:10
****报名须知****:
1.报名纪律:A、在非满员情况下,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退出且免责;B、在非满员情况下,在报名截止时间后退出请自觉AA,顶替视为新加入;C、满员情况下,视为截止,截止日期视为失效,临时退出假如有人顶替可免责,否则请AA车费、路桥费和油费,假如已经购买公用物资,请AA公用物资费用;D、退出及顶替以论坛报名时间先后顺序排位;E、第一次满员则之后皆视为满员处理;F、代报请写出名字,不允许以+1等等字眼代报。
2.时间纪律:请大家自觉遵守,决不姑息,特别老队员请做好榜样:集合请勿迟到!迟到半小时内[领队出发前按标准北京时间调表,请勿争议]罚款20,超过半小时罚款50,超过1小时请自行前往目的地,并按50元罚款,不去的请自觉缴纳均分的车费和路桥费。罚款直接进入该次活动的公用资金。
注意事项:
1、注意安全,听从领队的安排,遵守团队纪律,集体行动,发扬团队协作精神,倡导自助与必要的互助相结合的户外理念,不擅自离开行军路线,违反纪律,后果自负。
2、尽量不携带金属、塑料等不易溶解包装的食品,活动产生的垃圾一律带离,不采摘林中植物,做到“留下的只是你的脚印,带走的只是你的留影”。
3、具有一定户外经验,不要求负重但物资装备须齐全,否则将被劝退。
4、因为天气情况或者不可抗拒因素,领队有权利对行程进行调整。
5、整个活动中集体观念第一,不允许出现一、两人甩开大队独自疾走暴走的情况。
6、如因外力因素取消该次活动,将于7月24日晚8时之前在本论坛通告,敬请留意。
以上作为强制性要求,已报名者视同默认,必须遵守。
免责声明:本活动纯属AA制,绝非盈利性质,除一些路桥、油费、向导费、FB费用等等平摊外,一切均以自助的方式。参加活动的队员将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责,活动发起者除有责任控制费用和公开帐目,接受大家监督外,不对任何由登山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来回路途中发生的危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将不会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领队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同样不承担。本领队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适合于本次活动副领队、收队领队及财务。已报名者视同默认,必须遵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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